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调整下列货运源头单位实施重点巡查监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一、蚌埠市力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二、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三、安徽省徽商五源国际物流港务有限公司四、蚌埠市大禹港口有限公司五、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六、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七、安徽省怀远县荆盛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八、五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九、固镇县固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期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与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治理超限超载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歌,电话:0552-7285505,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治理超限超载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