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4年度长泰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的通知》(漳泰农综〔2024〕90号)文件要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专家组对批复实施的2024年度长泰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长泰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青枣种植示范基地,承担主体:长泰县杨农家庭农场)进行现场核实、查阅相关内业材料及票据,该项目已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购买台湾肥料乌津液(含氨基酸水溶肥、三合三效)4.5吨,项目实际总投资32.1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批复建设内容及投资额,拟拨付省级补助资金15万元,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2号)文件,加快省级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与推广基地建设,对新建基地一次性给予叠加补助5万元,拟拨付市、区叠加补助资金5万元,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请于上班时间内向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15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