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各相关企业:为深入贯彻《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5〕217号)精神,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一、项目要求(一)项目实施期为2年(2026-2027年),申报的项目可以是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项目,(二)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优先支持四类企业类型:对本地内贸发展、外经贸发展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二、项目支持范围分为内贸与外经贸方向,三、资金支持标准被确定列为省级商务领域提质增效试点的项目,负面清单见附件2)给予补助: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有效投入额的50%,公共服务性项目单个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四、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的项目实施地点在福安市,五、申报材料及时间申报企业请填写《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拟支持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并附上联系方式,附件:1.省级商务领域提质增效示范项目支持范围2.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资金使用负面清单3.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拟支持项目情况表(内含2张表,内贸方向、外经贸方向)福安市商务局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