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浦发改办〔2022〕355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新区人大杜兆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做好机构养老服务的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建议中提出:“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的部分床位可以收住自费老人并自主定价,数量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入住总人数或者床位总数的30%,”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本市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管理的通知》(沪民规〔2017〕11号)明确: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均为保基本养老机构,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第四条明确:保基本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该建议中所提到的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的部分床位实行自主定价一事,涉及到对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性质的界定,建议贵局与市级行业部门做进一步沟通,我委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6月9日联系人姓名:潘伊青联系电话:58788388-63521联系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邮政编码:20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