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通知的通知合川府办〔2022〕3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更好落实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对我区就业扶持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经区政府同意,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办〔2010〕329号)予以废止,即日起不再执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