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参保人员家属: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就韩开法等26名已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项公告如下:一、清退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二、申领人范围参保单位或者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三、所需材料(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四、办理流程(一)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至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清退手续,(二)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三)资金支付:资金将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后续处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附件:淄博经开区在职死亡清退个人账户人员名单.xlsx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