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投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三省区(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拟于近期签署长期合作协议,项目拟由国家电网公司与民营企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民营企业合计持股比例约10%,项目经营期35年,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核定的输电价格回收准许收入,意向企业应具备与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股权质押、转让等行为需事先征得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三、相关要求(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综合考虑企业财务状况、资质信用、产业关联性等方面情况,择优向国家电网公司推荐,由国家电网公司与意向企业开展后续磋商,(二)意向企业需提交企业参与投资意向书、基本情况介绍、财务、信用信息报告等材料,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