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拟面向全疆公开遴选5所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任务,二、申报条件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优先遴选上一年度承担自治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成效显著、学员满意度高的机构,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承担实践实操实训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需具备农业相关专业背景或一线实操经验),8.具备联合其他省份优质教学资源能力(承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操实训和跟踪服务等部分环节培育任务),电子版同步报送):1.《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自治区级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3.近3年承担农业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联合优质教学资源情况等),8.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培训结业学员创业案例、产业带动成效等),(二)评审认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与资格核验,确定为2026年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联系人:其格乐很18703018264附件:1.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自治区本级培育机构申报表2.材料清单目录3.相关材料模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2月5日附件1_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自治区本级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2_材料清单目录附件3:相关材料模板(一)附件3:相关材料模板(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