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允迪薄膜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改造项目补贴扶持方案>的通知》《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佛财行〔2025〕20号)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关于印发<广东亚兴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补贴扶持方案>的通知》《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佛财行〔2025〕115号)等文件要求,拟对佛山市允迪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和广东亚兴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补贴扶持(详见表格),公示期为2026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4号邮政编码:528200联系方式:大气环境管理股,0757-86393681电子政务邮箱:hbj_dqk@nanhai.gov.cn序号申请项目企业名称所属镇街补贴扶持金额(万元)1佛山市允迪薄膜材料有限公司VOCs治理改造项目佛山市允迪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九江镇86.5052广东亚兴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广东亚兴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狮山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