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中小〔2026〕30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5〕116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5〕153号),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审核认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初审推荐,确定宁波奥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60家企业通过复核,认定山耐斯自动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等423家企业为2025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我局将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名单公布前,各地经信部门应加强跟踪服务与监督管理,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1.2025年度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名单.doc2.2025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