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三、打造旅游演艺市场主体支持市场主体主动参与艺术生产,其运营主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旅游演艺企业,其运营主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排名前1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邯郸金融监管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五、扶持文旅网络直播主体对粉丝量达到5万(以抖音、快手、视频号等主流平台后台实时数据为准),(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七、培育文化企业升规入统支持文化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八、支持文创产品开发主体对依托邯郸文旅资源,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十、加强文化旅游金融支持加快设立邯郸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上述政策所涉及的各项扶持资金、奖励资金、运营补贴、流量补贴等奖补资金,其中市本级项目、5万元及以下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