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类博物馆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115号按照《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等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将开展工业类博物馆专项调查摸底工作,二、工作安排本次调查采取信息填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本次调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全国工业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应在全国博物馆年报信息平台登录的博物馆范围内进行梳理筛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根据全国工业类博物馆汇总统计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于年底前形成全国工业类博物馆名录,指导推动部分符合条件的机构完成博物馆登记备案工作,推动更多工业类博物馆纳入行业管理体系,三、工作要求(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二)各地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要高度重视工业类博物馆调查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机构完成博物馆登记备案工作,附件: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2.全国工业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