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税务局对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至6月14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省民政厅或省税务局,联系方式:省财政厅肖淳丹0731-85165043、0731-85165131(电话兼传真)省民政厅刘彬0731-84502316省税务局吴茜0731-85526917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