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南京生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5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5年12月22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31日,1宝应县顺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2宝应县阳光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100分3宝应县农丰农机专业合作社96分4宝应县翠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5宝应县晨光水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100分6宝应县射阳湖镇瑞田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100分7宝应县曹甸镇大鑫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8宝应县小官庄镇良友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9宝应县俊博家庭农场100分10宝应县天宏家庭农场100分11宝应县永丽家庭农场100分12宝应县蛙声乐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3宝应县跃飞家庭农场100分14宝应县小宝家庭农场100分15宝应县学萌家庭农场100分16宝应县射阳湖镇树同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17宝应县叶和芡实产销家庭农场100分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5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