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的原则,加强数据治理和创新应用,定期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拓展数据业务的“成长企业”和规模实力领先的“领航企业”,支持各类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发挥技术能力和市场资源优势,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为重点数据企业招商项目提供“一对一”全程服务,推动龙头企业和创新联合体的研发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引导和推动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据流通交易中介服务,提高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以数据资产为核心的质押融资、保险保障等金融服务,建立健全融入和服务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的基础制度、标准规范,规范数据市场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从源头防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为数据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调推进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