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滨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滨发改高技〔2025〕317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为深入贯彻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前期相关县(市、区)推荐申报、综合审核的基础上,认定滨州市低空经济产业集群、惠民县新能源产业集群、阳信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无棣县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等4个集群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切实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吸引集聚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产业集群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对发展成效显著的集群在创新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储备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附件:滨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13日附件滨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滨州市低空经济产业集群惠民县新能源产业集群阳信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无棣县生物医药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