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现将《永定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由于省厅相关政策调整,我局2025年6月10日印发的《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永农〔2025〕123号)文件作废,具体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按本方案执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5〕16号)等文件要求,重视农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利用工作,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2万亩,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使用,三、补助标准(一)农膜科学使用项目补助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5号)文件精神,省厅下达我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38万元,用于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补助标准为:1.2丝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2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90元/亩,(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补助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5号)文件精神,2025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区农膜回收利用补助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各相关乡镇(街道)回收主体的废旧农膜收集、运输补助,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农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利用基础数据调查,附件:1.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2.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情况登记表附件1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乡镇(街道)中央补助资金(万元)地方财政资金(万元)使用量回收量再利用量回收网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个)农膜残留监测点(个)宣传培训情况回收率(%)地膜覆盖面积(亩)地膜(吨)棚膜(吨)地膜(吨)棚膜(吨)地膜(吨)棚膜(吨)专业化回收点(个)临时回收点(个)数量(个)面积(亩)宣传材料(份)手机短信培训场次培训人次说明:1、重量为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