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四中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6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现下达你校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你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对产权归属和资金来源不明、超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复,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附件:1.2025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教育局2025年10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