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民政局: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45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预算560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可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该预算支出请按对应用途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你单位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四、本次下达的省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19号)绩效目标表执行,附件:2025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5年9月3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附件1:2025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类型支出功能分类金额(单位:万元)三保标识政府购买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3%)208190216.80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2081901122.80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2081902344.32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208210276.0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合计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