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5年度第一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注:补助标准提高50%的毕业生范围以申领人毕业年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名单为准(附件1:首轮、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按照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非一流学科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按照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二、申报方式和流程(一)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并推送至企业纳税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系人:张春蕾、郭岐超联系电话:0543-2258097邮箱:sdbhrc@163.com附件:1.首轮、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pdf2.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系统操作手册.doc中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