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全市工业增加值总量前三名和工业增加值增速前三名的县区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增速为正,对2024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量前三名和增速前三名的县区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名最高奖励50万元、第二名最高奖励30万元、第三名最高奖励20万元(增量和增速不重复奖励),二、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对2024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总量前三名、增速前三名的县区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增速为正,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4年获得省长杯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4年认定的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获评企业评估合同金额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给予获评企业最高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给予获评企业评估合同金额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给予获评企业评估合同金额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