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度聊城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目的通过选派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担任企业“科技副总”,二、选派对象及条件(一)选派“科技副总”申报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认定后需在选派企业连续服务两年以上,(二)派驻企业申报条件1.在聊城市境内注册,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2.企业发展前景良好,科技创新积极性高,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团队,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3.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能为“科技副总”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及拟选派“科技副总”需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聊城市“科技副总”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企业、科技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以及企业科技创新情况介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局对企业的科技副总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为“科技副总”聘任及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联系人:宋康明刘春彤联系电话:0635-8378987电子邮箱:lcskjjhezuoke@lc.shandong.cn附件:1.聊城市科技副总申报表.xlsx2.科技副总申报汇总统计表.xlsx3.科技副总承诺书.wps4.聊城市“科技副总”挂职聘任三方协议书.doc聊城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