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经发局:为加强我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工信规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江西省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请有意参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有效期内的优质中小企业无需再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平台将开放至2025年10月31日,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信用修复期限截止2025年11月20日,三、请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主管部门及时公示本地拟推荐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将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企业有关于申报方面的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各地应当积极回应(各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反馈,若确认企业存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或第十七条相关情形,联系人:邹海波0791-88916358杨晓伶0791-82136651邮箱:zxqyc@jxciit.gov.cn附件:1.江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参考2.江西省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3.江西省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件下载:附件)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