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府规章立项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2017年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工作规定》(粤府办〔2020〕12号)、《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韶府令第140号)和《韶关市公众参与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工作程序规定》(韶府规〔2019〕9号),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可以向我局书面提出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建议项目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二、征集建议项目的内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提交包含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或者单位名称,如有政府规章建议稿的,三、征集建议的方式1.信函方式: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邮编:512000),韶关市司法局立法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字样,3.在线方式: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韶关市司法局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