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或园区,应满足《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通知》中相关条件,对照新的评价要求(附件2、3)进行自评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属于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的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4),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二、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需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对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全国后5%的,三、各板块工信局(经发局)要加大对企业或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5、附件6)和开展对标情况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绿色制造处,并同步在管理平台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绿色制造处68788878、68788759附件:1.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2.绿色工厂评价要求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4.重点行业清单5.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6.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