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5〕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6家参保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拟按2024年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中小微企业)、30%(大型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70—3033676,序号企业名称返还比例返还金额资金返还用途1盐津安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623784.29元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盐津供电局0.3102682.54元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津县支行0.324779.7元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津分公司0.37612.9元5盐津天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61347.12元6盐津黄葛槽新区医院有限公司0.617966.57元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