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附条件通过”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复核结果建议的公示根据《江苏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商规﹝2023﹞1号)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省商务厅复核“附条件通过”的南京市内2家“江苏老字号”企业开展整改后的复核,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白鹭)和南京秦源食品有限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洪兰)等2家企业通过复核,待公示无异议后,现将复核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市商务局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请于10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南京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号,附件:南京市“附条件通过”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复核建议汇总表南京市商务局2025年10月13日附件:南京市“附条件通过”“江苏老字号”企业复核建议汇总表序号原企业名称原代表性注册商标现企业名称现代表性注册商标复核结果建议备注1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白鹭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白鹭☑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2南京秦源食品有限公司洪兰南京秦源食品有限公司洪兰☑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分享到-微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