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海洋发展主管部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一)申报主体需符合《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二)申报条件按照《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执行,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编制《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报所在区、市海洋发展主管部门(功能区相关部门),(二)各区、市海洋发展主管部门(功能区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以区、市(功能区)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及PDF格式电子版、推荐意见及汇总表报送至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海洋科技和人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505房间),突出产业特色,命名应尽量详尽,(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为2025年11月20日,请各区、市(功能区)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推荐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模板).doc2.关于申报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doc3.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4.已认定的山东省及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名称.doc5.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25年10月13日(联系人:田洪林,联系电话:8588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