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7.实施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力争每年培育1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对入选的省级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三)加速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8.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推动我县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培育计划,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进和培育更多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对牵头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优先支持,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科技企业孵化器、软件产业发展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