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泰州市姜堰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5年度区科技计划(农业)重点围绕生态农业、绿色高效农业和智慧农业布局建设,重点支持农业产业链两端的科技研发工作,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和农业成果示范,2.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3.申报单位须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溱潼镇(省级姜堰生态农业科技园)限报4项,项目申报书要明确实施方式、技术路线和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应结未结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5.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封面、目录、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承诺责任书、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及在职证明、合作协议或科技特派员聘书、成果证明、专利证书、品种审鉴定证书等)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