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泰发改规〔2021〕1号)、《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泰发改发〔2025〕102号)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受理评审工作,经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委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初步提出了2025年泰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8月26日,具体名单如下: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联系,联系电话:0523-8683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