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拟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社会科学处收件电话:010—59881631邮政编码:100020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8月18日附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公示名单.pdf附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