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补助对象和条件1.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2022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辞职人员和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人员,二、补贴标准、申报时间和地点1.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3.申请时间:2022年5月30日——12月31日,4.申请地点: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江川政务大楼二楼80号窗口),5.联系电话:0877-8012151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