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辆车发放9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再补贴3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8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再补贴4000元),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牵头单位:商务投资促进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二、对在开发区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8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再补贴3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7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再补贴4000元),(牵头单位:商务投资促进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牵头单位:商务投资促进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四、做好活动期间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数据的统计,(牵头单位:商务投资促进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五、《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政策中的第一条至第三条消费券所需资金,(牵头单位:商务投资促进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六、领取消费券时,取得开发区域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上牌的个人消费可享受本政策措施,附件:1.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2.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