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开展第十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龙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开展第十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依据《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现开展第十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与支持方向申报单位须是以服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独立法人或法人内设机构,提供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的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等服务,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奖励制度,被评定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可依条件申请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相关补助,二、申报材料(一)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二)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内设机构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6.公司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7.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组织技术交易活动、组织技术转移方面相关培训、服务企业、解决企业技术需求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三、申报程序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口市、各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曹亮倪梦0431-88970727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附件:1.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2.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汇总表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5月23日文档附件:P020220524382879197929.docP0202205243828793127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