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共性条件1.企业主要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或宁波“361”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2%,(二)个性条件1.“小而美”种子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二、申报材料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6.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比例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登录“奉化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tbrain.kjj.ningbo.gov.cn/fhprogram/)在线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23日,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联系电话:0574-89294276附件:附件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申报推荐表.docx附件2企业简介.docx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