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72号)文件精神,我区开展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示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物化投入补助项目实施期间,对水稻种植示范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购买配方肥进行物化投入补助,物化投入补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项目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采取了科学施肥增效技术,建设配方肥示范面积26000亩,按照33元/亩予以补助,二、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肥料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缓控释肥统配统施服务,对3000亩水稻种植应用缓释肥,每亩补助侧深施肥机械作业费29元/亩,每亩补助无人机机械作业费15元/亩,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开遴选清远市清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