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市级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原则上从县(市、区)级示范社或市级以上行业示范社中择优评选,4.年经营总收入200万元及以上(其中:林业类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农机、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50万元及以上),7.合作社联合社申报条件: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并正常经营一年及以上,年经营收入100万元及以上;联合社的成员社中,(二)家庭农场示范场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原则上从县(市、区)级示范场中择优评选,年经营总收入30万元及以上(其中家庭林场年经营总收入20万元及以上),编制目录)(一)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022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附件1),需提供由县级农业质监部门出具的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实行赋码出证、凭证销售的证明材料,15.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还需提供成员社获评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文件、办公场所图片等材料,(二)家庭农场示范场1.2022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附件2),需提供由县级农业质监部门出具的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实行赋码出证、凭证销售的证明材料,抓紧抓好本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附件:1.2022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2.2022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3.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5日附件12022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农民合作社名称理事长情况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所获荣誉详细地址电话注册登记时间是否县级示范社注册资金(万元)成员货币出资额(万元)实有成员数其中:农民成员数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及经营规模(面积、产量等)--2020年2021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年经营收入(万元)盈余总额(万元)盈余返还总额(万元)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可分配盈余按与成员交易量(额)返还比例%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是否建立成员账户财务软件名称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是否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管理三品一标认证及商标获得情况农民合作社2021年经营情况报告一、合作社基本情况二、合作社运行机制三、合作社主要工作及成效附件22022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家庭农场名称农场主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庭从业人数(人)常年雇工人数(人)注册登记时间注册登记类型是否县级示范场经营土地(耕地、林地、水面)面积(亩)其中家庭承包土地类型及面积流转土地类型及面积流转期限(年)主要经营产品及产量2021年家庭农场总收入2021年家庭农场纯收入其中:家庭农场纯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2021年经营情况(可另附纸)附件32022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日期:推荐示范单位名称推荐理由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经办人:乡(镇)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