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引导更多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北区“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到市北区重点企业担任“科技副总”(负责科技管理、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副职领导,(二)“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市北区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为“科技副总”或其所在单位关联企业,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积极申报(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接收企业与“科技副总”签订聘用合同,对正式到岗的专家人选纳入市北区“科技副总”服务管理序列,并与“科技副总”及其派出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聘期一般为两年,五、政策支持1.“科技副总”可按规定或协议在接收企业取得兼职报酬,2.“科技副总”派出期间,需完善“科技副总”的人选条件、拟安排职务、岗位职责、待遇保障等事项,填写《企业聘任“科技副总”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请填写《拟聘任市北区“科技副总”人选登记表》(附件2),附件1:企业聘任“科技副总”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附件2:拟聘任市北区“科技副总”人选登记表.xlsx附件3:市北区“科技副总”申报书.docx联系电话:0532-83087107联系邮箱:kjj85801151@163.com报送地址:山东路171号青岛科技创新大厦928室市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北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