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办理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财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字〔2024〕2号)◆申请条件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享受待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申请材料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职工花名册(含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非济南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5.上年度税务申报财务报表(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申请前最近1期的税务申报财务报表◆办理程序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注册地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贷前审核、尽职审查及发放贷款,申请人根据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贴息资格进行动态审核,◆办理地点1.线下办理: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区县(功能区)可下沉至街道(镇)),2.线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公共服务/企业担保贷款,选择注册地区县(功能区)进行线上申请,资格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