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化工行业规范化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5〕1号)文件精神,抚州高新区管委会来函申请将抚州市抚榕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乙炔)生产项目作为抚州高新区配套设施建设,市工信局拟将该项目报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2025年7月17日前来信来电向抚州市工信局反映,举报电话:0794-8251719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5号楼908室联系人:邓震市工信局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