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93号、苏农计〔2023〕48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和管护资金)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共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启东市农业农村局83212863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83430306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2023年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资金发放明细(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区镇渔船服务组织发放资金1吕四港镇平顺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44.55179774.4234972安顺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29.87174海复镇多顺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5.12455.12455寅阳镇航顺渔业服务专业合作社1.742421.086256圆陀角旅游度假区0.6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