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嘉定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工作(一)基本条件1、在本行业处于领军地位,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二)指标要求1、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2、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3、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30人,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二、评价工作(三年一次)(一)评价范围1、2022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2022年以前年度需要评价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二)评价材料要求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需填报如下材料:1、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自评证明材料,取消其嘉定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用登录密码登录平台进行填报并提交(第一次参加评价企业进行注册,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