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4年度园商及非国有企业吸纳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贴须知各经办机构和申报企业:现就申报2024年度园商及非国有企业吸纳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贴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补贴依据及范围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7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当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上年度已申报过上述补贴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按7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当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申报流程(务必于8月15日前完成)1.申报单位PC端登录“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企业”—“园区和招商引资补贴申报”(或“非国有企业补贴申报”)模块,3.按系统提示上传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一一上传该人员的《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记录单(城镇职工)》或能证明所吸纳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二)审核(务必于9月15日前完成)经办机构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四、申报条件此次申报的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申报吸纳就业补贴需稳定就业6个月,(三)一名劳动者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企业选择“园商企业”、“非国企”就业补贴一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