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区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有关要求,做好2025年陕西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申报信息审核工作,二、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四、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是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名单推荐(企业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市区留存),六、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系统操作手册》操作流程,对企业申报材料和数据在网上进行审核,并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后附企业申报材料),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附件: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wps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