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3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中国境内117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318.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5285.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1728.8万分,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3.21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5283.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91.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27.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90.4万分,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58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9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0.9万分,附件: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