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滨发改高技〔2021〕2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认定工作(一)优先支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引领支撑作用的高新技术行业等领域,(二)请组织申报单位按照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提纲(附件2)要求,对照《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各县(市、区)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数量不超过3家,拥有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平台经济产业集聚区的县(市、区),增加名额原则上用于产业集群所在核心区,二、2025年评价工作(一)请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参照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评价报告,请在此次评价过程中一并组织相关企业提报证明材料(原、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材料包括:县(市、区)上行文纸质版一份(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并装订)及PDF扫描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PDF扫描件,评价材料包括:县(市、区)上行文纸质版一份(请详细说明辖区内参评企业相关情况,评价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并装订)及PDF扫描件,企业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扫描件,联系人:陈磊渠娜0543-3163219邮箱:bzgjs312@163.com附件:1.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提纲3.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编写提纲4.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5.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6.2025年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7.2025年滨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基本情况一览表8.真实性承诺(模板)9.滨州市人才分类目录10.全市参与评价企业名单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