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二、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视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对于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但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在2028年12月31日后仍有抵免余额的,相应税收抵免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产生的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二、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视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对于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但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在2028年12月31日后仍有抵免余额的,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投资,相应税收抵免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产生的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