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经个人申请,镇(街道)初审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覃胜春符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条件,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854-3028696,附件:2025年第一批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