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对所属地区内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厅分批次在评价系统公示,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地区内企业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省科技厅、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报送所属地区内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由省科技厅负责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于2025年10月10日前,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第一批次),省科技厅于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报送各地区内评价工作情况、实地核查情况,省科技厅于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云南省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010-68209142。